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宁波
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
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一、2022 年出席会议情况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
我们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李长春 8 8 0 0 否
马云星 1 1 0 0 否
章燕庆 1 1 0 0 否
董向阳 7 7 0 0 否
徐如良 7 7 0 0 否
注:2022 年 1 月,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马云星先生、章燕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1 月 11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董向阳先生、徐如良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东大会次数 (次) (次) (次) 自出席会议
李长春 4 4 0 0 否
董向阳 4 4 0 0 否
徐如良 4 4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 专业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次) 实际出席次数(次)
李长春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4 4
马云星 提名委员会 1 1
章燕庆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董向阳 提名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徐如良 提名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6 6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各专业委员会中
任职,并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提出建议,参与讨
论,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规范有效,我们切实
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月 11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
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 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同意
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同意
司债券决议有效期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同意
相关事宜有效期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同意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同意
月 11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券上市
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同意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同意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月 16 日 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同意
月 29 日
议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第二十三次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月 29 日 同意
议 资金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
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经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 2022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
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前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
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长春 马云星 章燕庆 董向阳 徐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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