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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孙卓被拐案代理律师称梅姨已被抓#的话题登上热搜,沉寂已久的“梅姨案”也再度引发社会关注。而就在公安机关辟谣“梅姨已被抓获”这一消息的同时,有媒体发现,臭名昭著的人贩子“梅姨”已被涉及农业发展、品牌设计、餐饮管理等领域的多家公司及多名自然人申请注册成商标,并已有十余枚商标注册成功。(4月28日 极目新闻)
据公开资料显示,梅姨曾被称为“拐婴之王”,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为潘冬梅,平日以红娘为生,暗地里多次倒卖孩童进行抽成。其所涉的“梅姨案”牵连甚广,拐卖的9名孩童中至今还有3名孩童仍未被寻回,并且梅姨至今都没有落网。
事件一经报道,就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不少网友都义愤填膺地对商家抢注人贩子“梅姨”当做商标的行为进行了强烈谴责,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也可能是出于巧合或重复,大众不必如此敏感。可深究事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商家抢注“梅姨”的时间大多都是在“梅姨案”中几位犯罪嫌疑人落网,“梅姨”一名引起社会关注后才申请的。敢问,在“梅姨案”早已轰动全国并且影响极其恶劣的现实情况下,商家真的不是一边揣着明白装糊涂一边借此博取关注吗?
难以想象,代表着拐卖孩童且罪行累累的“梅姨”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成为商家手里具有商业价值,可以招商迎客的商标了!这不仅仅让人匪夷所思,更让人深觉其面目可憎、令人作呕。商家这种利用具有明显社会恶劣影响进行无底线炒作的行为,和吃人血馒头无异。社会不仅要对此敏感,更要进行坚决抵制和严厉批判。人血馒头绝对吃不得!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凡是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早对“不良影响”界定做出明确说法: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人人喊打的“梅姨”早成为了我国儿童拐卖案件中的一个符号性代称、标志性人物。可以说,“梅姨”这一名称代表了儿童拐卖的黑暗领地,更代表了受害家庭肝肠寸断的痛苦经历。此种将满含血泪与黑暗的名称申请成商标,这不仅是在给受害者家庭造成二次的深重伤害,更是在公然挑衅社会公序良俗,伤害公众感情!
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团圆”行动。一年里,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儿童积案350余起,累计找回10932名历年失踪被拐儿童。这其中,失踪20年至30年的有2538名,失踪30年至40年的有1812名,失踪40年至50年的有371名……失踪被拐人员与亲人分离时间最长达74年,冰冷的数据背后是数千受害家庭和被拐儿童上千个日夜里如坠深渊的痛苦挣扎。
对于被拐儿童而言,他们失去了真正的亲情爱护,失去了基本的自由和尊严,甚至还可能失去学习的机会和健康的权利,从被拐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被割碎了。对于受害家庭而言,承载着全家关爱和希望的孩子被拐,其承受的苦痛和为了找回孩子所付出的心酸绝非一句“不必敏感”就能一笔带过。人贩子将道德和法律抛之脑后,将良知和正义彻底抛弃,铤而走险地进行人口买卖的邪恶勾当,这简直是泯灭人性。可以说,儿童拐卖已是全社会都不无法忽视也难以抚平的伤痕了。而今竟有商家抢注“梅姨”商标,这不仅仅是在受害家庭伤口上撒盐,这样拿着受害者家庭和全社会的痛点当成自己企业的亮点、卖点,其心当诛!
商家需明白,如此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赚不来银子反而会招致公众厌恶和指责。对待人口拐卖,社会也应从道德、法律、公益、群众的多层力量去尽力抚平这道伤口。多一点细心理解和呵护,或许能给受害家庭多一些安慰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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